导读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症是由某些药物所致周围血液中血小板计数减少,从而导致的出血性疾病。...
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症是由某些药物所致周围血液中血小板计数减少,从而导致的出血性疾病。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4点:
1、发病前有确切应用某些引起血小板减少的药物史,且停药后血中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症状减轻。
2、患者起病前仅用了某一种药物,或同时应用了其他药物,但停用此种药物后继续使用其他药物不影响血小板计数。
3、由医生排除了其他可能导致血小板减少的原因。
4、患者重新使用该药后血小板减少又复发。
如果患者以上4点都满足就诊断为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症,如果仅符合前3点,血小板减少很可能与药物相关,符合第1点者的血小板减少有可能与药物相关,不符合第1点的血小板减少可能不与药物相关。
对于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应根据药物作用机制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治疗方法。对于具有骨髓抑制性药物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可立即停用药物,出血一般1周内停止,一般不需要接受其他治疗。
出血严重者可在接受血小板输注后症状缓解。对于药物通过免疫机制引起的血小板减少,轻者仅停药后就可逐渐恢复,严重出血者可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促进血小板上升。